关于认真贯彻"公务员法" 大力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的提案

发表时间: 2018-07-14 11:31:18

作者: 民主建国会张掖市委员会

浏览:

"公务员法"已经颁布实施,这是全国上下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。公务员是政府行政执法的主体。公务员的素质,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好坏,直接关系到政府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,更关系到政府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。虽然我们的公务员队伍的素质,总体上还是比较好的,但是毋庸讳言,离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,还是有相当的差距的。尤其是我们还应当看到,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的素质不高,他们在平时的行政行为中,存在着不少有损责任政府社会形象的地方:
    一是言行脱节。主要表现为:"高调挂嘴上,实际做不到";"讲时做加法,干时做减法";"你急他不急,拖拉作风改不了"等,造成老百姓对此心不平,气不顺,严重损害责任政府的社会形象。 
    二是表里脱节。主要表现为:喜欢搞形式主义、摆花架子,常常"表面文章,华而不实,文字游戏,乐此不疲","忙忙碌碌,多为应付,弄虚作假,效率低下"等,老百姓对此常有"逆反心理",多"感冒"。 
    三是公私脱节。主要表现为:"个人利益争抢先,百姓利益脑后抛","公务活动多奢靡,公款乱化不心疼","对策要比政策快,费尽心机只为己"。也有的"行政执法不作为,名哲保身为乌纱"等等,因此,老百姓对此有意见,多牢骚,亦理所当然。切实维护责任政府的社会形象,提高责任政府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,要认真贯彻"公务员法",大力开展公务员的素质教育。
  建议:
    1、层层举办"公务员法"的学习班和培训班,大力开展公务员的素质教育,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。 
    2、以"公务员法"为准则,加强对公务员的各种考核,要听其言,观其行,要把考核重点放在公务员平时行政行为中"自尊、自律、自重"的实际行动上面和实际为民服务的水平与质量方面。
    3、着力解决公务员队伍行政行为中存在的言行脱节、表里脱节和公私脱节等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和难点。 
    4、建立和健全社会、全体公民对公务员的监督机制,确保公务员行政执法中"心为民所想,情为民所系,权为民所用,利为民所谋"等口号真正落到实处。
    5、大力表彰公务员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唱响主旋律,弘扬正气,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每个公务员的工作实践中,得到真正的体现。

关于认真贯彻"公务员法" 大力开展公务员素质教育的提案
长按图片保存/分享
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使用企业微信
“扫一扫”加入群聊
复制成功
添加微信好友,详细了解产品
我知道了